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警察不能採取偷拍取締,測速照相必須在一定距離前,立牌提醒駕駛人。
這次修正案的重點還包括,新增將6歲以下兒童單獨留在車內的處罰,高速高路違規輕微者,改由600元起跳,但是如果開太慢卻佔用快車道,則加重從6000元起跳,而限制逕行舉發方面,測速照相要在一定距離前立牌告知駕駛人,而且開放測速雷達感應器合法化。
另外,還新增吳宗憲條款,對於無照可扣的違規人,如果考取駕照後,仍然必須接受吊扣,以及不得考領駕照時間的限制。
◎交通新制:
6歲以下兒童,單獨留車內
高速公路違規輕微者600元起跳
慢車佔用快車道6000元起
測速照相,須立牌告知駕駛人
測速雷達感應器合法
吳宗憲條款:無照違規人,限制接受吊扣時間、不得考領駕照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