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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太小?大車擋路 婦告鄰停車超線

記者 韓上棆 / 攝影 王興堂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1/17 12: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為了停車越線,住戶對簿公堂!新北市一名孟姓住戶,不滿鄰居休旅車經常跨線停放,害她無法正常出入,即使想出租也沒人要,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對方換小一點的車,法官調查,雙方車位寬度都小於法規的250公分,距離太窄的確不方便,但換車沒道理,判鄰居停車不能超線。

來到社區地下2樓停車場,紅色休旅車停靠後,和樑柱距離只比一個拳頭再大一點,模擬駕駛要上車,但空間太窄,就算側身,任誰都沒辦法再往前跨一步,要開車門想都不必想,花錢買車位卻不能用,孟小姐提告,希望鄰居停靠的車,比停車格小一點。

原告孟姓住戶:「這麼大的車子,而且又亂停,車前頭超出然後越線,所以都沒有人來跟我租車位。」

實際測量停車寬度,真的差很大,孟姓女子的車位寬度有204公分,鄰居的車位卻只有177公分,2車間隔不到10公分陸客,由於鄰居經常停車超線,導致孟小姐無法正常出入,連降價出租都沒人要,氣得求償12年的40萬租金和10萬精神撫慰金。

孟姓住戶:「車位才177公分寬,去停200公分的車,勢必不管怎麼停都會超出停車格。」

法官調查,按照建築法歸,平面車位至少得寬2.5公尺、長6公尺,但雙方車位都小於法定寬度,車位無法出租,不能全怪鄰居,要補償金和限制鄰居停小車沒道理,但鄰居車確實跨線停放,必須改善。

民眾買車位前,最好仔細測量車位大小,免得停車太窄,和鄰居計較空間,傷和氣。

#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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