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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妻「北港香爐」 前夫拘役30天

記者 陳昭仁 / 攝影 翁士杰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2/28 12:0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如果罵人「北港香爐」,小心可能會吃上官司,台北市有一名王姓男子,因為和前妻吵架,隨口罵了一句,北港香爐,太太不甘受辱,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這個名詞有損毀人格的含意,因此判王姓男子,拘役30天。

原告高玉華:「他罵我討契兄!北港香爐!」

就是這四個字,讓高小姐的前夫被判拘役30天,結婚20年,生了兩個小孩,因為丈夫中風,無法工作,為了養家,只好和朋友在萬華開了一家,卡拉ok,結果竟然被先生懷疑有外遇。

原告高玉華:「他向警察說我早出晚歸,說我討契兄北港香爐!」

被告王德駿:「既然分開了,她有一些自己的處理,雙方,她有她的意見,我有我的意見。」

高小姐不甘心,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北港香爐這個名詞,在作家李昂出版了「北港香爐人人插」這本書之後,已經有不一樣的含意,不單純只是指「香爐」,而是具有損毀對方人格的意思,因此判定王姓前夫,公然侮辱罪,拘役30天。

但王姓前夫聽到這樣的判決,非常不滿。

被告王德駿:「你覺得判決公平嗎?不公平她有斷章取義。」

原告高玉華:「太離譜!怎麼離譜,判的太輕。」

夫妻吵架,原本是家務事,鬧上法庭,卻讓北港香爐是罵人的話,首度成了法院判例。

#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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