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矚目的ETC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首次開庭,傳訊被依貪污洩密罪名起訴的,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以及精業公司前協理蔡錦鴻,法官今天當庭判決,宋乃午、蔡錦鴻因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必須限制出境。
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我相信司法會公正審理。」
匆匆上樓,宋乃午說他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ETC弊案首度開庭,主要是審理兩人是否必須限制出境,宋乃午說,他的母親罹患帕金森氏症,他必須帶老人家赴大陸就醫,不過法官認為,其實只要在國內看病就好,不必出國,至於蔡錦鴻也因為和國外廠商互動頻繁,被認定可能會出國尋求奧援,因此合議庭決定,兩人都得限制出境。
宋乃午:「我願意測謊,以證明我沒有看過這篇名單,可是檢察官根本沒有去做任何查證,就把我起訴,我覺得這是政治處理。」
檢察官總共提出76項證據,證明宋乃午收取蔡錦鴻70萬賄款,而且假藉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名義,打通各項甄審資格的關節,最明顯的,就是明明遠通電收並沒有能力,一次完成ETC建置工程,宋乃午卻疑似假傳聖旨,讓遠通電收符合條件,順利取得經營權。
法官認為ETC弊案事關重大,必須審慎考量,可不能冒任何風險,因此儘管兩人強調沒有逃亡之虞,還是不能走出台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