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男子阿國與妻子小惠結婚多年並育有子女,家庭原本和睦,不料小惠因照顧重病住院的母親,結識了母親的主治醫師,該名醫師明知小惠已有家庭,卻自2024年7月起與小惠發展出不倫戀,同年7月16日,醫師更趁著工作空檔,在醫院12樓的醫師休息室內親密擁抱並親吻小惠,兩人甚至還多次發生性行為,阿國得知後憤而將醫師告上法院,案經苗栗地院審理,判醫師需賠35萬元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一個月內多次開房車震
醫師在同月21日晚間9時許,約小惠至連鎖美妝店見面後,將她載往附近空地在車內發生性行為,同年7月30日至8月2日間,以及8月7日,兩人又兩度前往汽車旅館開房;同年8月13日,醫師再次約小惠在竹南鎮見面,由小惠駕車載醫師停在路邊,直接在車內進行第4次性行為。阿國無意間發現妻子與醫師的鹹濕對話後,當場崩潰,雖嘗試尋求婚姻諮商,但兩人裂痕已無法修補,最終於去年底協議離婚,阿國因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醫師賠償148萬元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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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不認罪反咬遭設局
醫師出庭時否認利用醫病關係勾引小惠,辯稱是小惠主動聯繫並宣稱長期遭受家暴且有離婚打算,自己是出於關心才與對方來往。醫師更提出對話紀錄與社群貼文,指稱阿國與小惠在案發後仍多次一同出遊並在臉書、IG上張貼親密合照,質疑阿國未受重大精神損害,甚至懷疑是阿國與小惠兩人預謀向其索討高額賠償金的圈套。
法官判醫師要賠三十五萬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醫師明知小惠為有夫之婦,仍與其發生擁吻、開房及多次車震等親密行為,嚴重破壞阿國的婚姻。針對醫師質疑的合照,法官認為夫妻在離婚前的互動原因繁多,阿國很可能是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或維持家庭完整而選擇隱忍,不能僅憑社群貼文就認定婚姻未受破壞,且醫師無法提出實據證明遭設局。法官審酌阿國經營機車行月收入約11萬元、醫師月收入高達23萬元等身分地位與經濟能力,裁定醫師應賠償阿國35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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