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李姓男子,去年間參加教召期間,竟不顧營中輔導長勸阻,兩度擅自離營購買早餐,還囂張嗆聲:「X,我就不假離營啊!」甚至不按表操課,擅自在寢室休息。李男事後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送法辦,案經被桃園地院審理後,日前判決出爐,李男遭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由於李男屢次違規且素行不佳,法官駁回其上訴,案件最終定讞。
多項違反保護令前科 教召期間還屢違軍紀
根據判決內容指出,李男於去年7月5日至18日,前往桃園某國中參加教召,隸屬陸軍第206旅步兵第一營營部及戰鬥支援連。12日上午6時35分,他以購買早餐為由,無視規定逕自往大門走去,學校守衛將大門關上後,李男仍破壞小門門鎖離校,輔導長等人將他勸回並給予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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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李男不到1小時後又擅自離開校區,到超商購買早餐並在停車場用餐至上午8點。輔導長向他說明需參與課程與服裝規定時,李男不願配合,吃完早餐後直接走回寢室休息,完全不理會當日訓練安排。同日上午8時50分,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接獲通報到場,發現李男仍違抗命令未受訓練,隨即將其以現行犯逮捕。
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 法官認為,李男當天還對輔導長等人爆粗口嗆聲「X,啊我就不假離營啊」、「我預估應該大概拘役10天吧,1萬塊」,顯示其態度挑釁且輕忽軍紀。法官審酌其有3個違反保護令前科,緩刑期還不滿1年就犯下此案,一再漠視法紀,因此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法官判定原量刑適當,不得給予緩刑,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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