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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刀情殺信義區夜店女公關 前男友鑑定報告揭:反社會人格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4 16:5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4 16:53
犯下夜店女公關殘殺案的劉柏葳。(資料圖/胡瑞麒攝)
犯下夜店女公關殘殺案的劉柏葳。(資料圖/胡瑞麒攝)

23歲男子劉柏葳不滿大5歲的夜店公關谷女提分手,覺得人財兩失,去年7月30日晚間埋伏台北市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朝谷女砍殺30多刀,被訴殺人罪。因劉已放棄爭執責任能力,爭點剩是否為預謀犯案。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14)日開庭,劉的律師主張,劉是一時衝動起殺機,不是計畫性殺人,希望劉能適用減刑條件。
 

劉柏葳認罪 主張非計畫殺人


劉庭訊時全部認罪,供稱他從監視器發現谷女帶男生到同居處過夜,坦承於2025年5月14日曾動手打谷女,之後接到警方電話,通知谷女已聲請保護令。案發當晚,他知道谷女要去上班,決定去停車場等她,見到谷女時說欠的錢要還一還,當時情緒起伏大,失去理智造成遺憾,犯案細節真的記不清楚。

 

劉男律師主張,2025年2月劉、谷交往同居,但感情去年5月發生變化,谷雖報警並聲請保護令,但雙方持續有互動、見面,關係時好時壞;案發時,劉想跟谷談論感情及金錢問題卻發生衝突,加上先前累積壓力,情緒失控,劉是臨時起意,不是計畫性殺人。
 

放棄主張精神障礙 鑑定報告:具目標導向


劉柏葳原先主張自己具精神障礙,法院裁准送精神鑑定,但委任律師上次開庭時態度180度大轉彎,直接放棄。

 
今日的調查證據環節,鑑定結果顯示,劉柏葳沒有重大精神疾病導致判斷能力減低,但具反社會人格傾向及自我中心傾向及偏執人格障礙,應該是對法律有「漠視」和「抗拒」而非不能辨識,而他的犯案沒有受到幻覺、妄想或急性精神疾病的干擾,依然能控制社會常規與法律禁令的界線。

鑑定報告指出,劉犯案後能迅速離場、換乘機車前往宜蘭,過程中還丟棄兇器,種種跡象皆顯示,其行為具明確計畫性及目標導向。

更多新聞:30刀割喉女公關!恐怖前任「搧巴掌害噴鼻血」 家暴先判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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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劉柏葳#北院#國民法官法庭#殺人罪#夜店女公關#谷姓女公關#分手#認罪#預謀犯案#精神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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