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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刀割喉女公關!恐怖前任「搧巴掌害噴鼻血」 家暴先判6月定讞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6 18:0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6 18:05
犯下夜店女公關殘殺案的劉柏葳。(資料圖/胡瑞麒攝)
犯下夜店女公關殘殺案的劉柏葳。(資料圖/胡瑞麒攝)

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女公關割喉案,23歲男子劉柏葳不滿谷姓女公關提分手,覺得人財兩失,去年7月30日晚間埋伏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朝谷女砍殺30多刀。台北地院今(6)日依家暴傷害、毀損等罪,合併判處6月確定。他另涉殺害前女友部分,仍須待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檢方指控,劉男、谷女2025年1月間均在松壽路某夜店工作,因認識而開始交往,並在吳興街租屋同居。同年5月14日上午,劉男懷疑谷女感情不忠,在租屋處掌摑谷女6巴掌,打到她臉腫、流鼻血;當晚,再用剪刀剪爛谷女衣物、私人物品,包括:CHANEL 19 WOC包包、巴黎世家沙漏包、LV包包全被他割破。谷女報警,並於15日聲請暫時保護令。

 
 

懷疑女友不忠又無法挽回感情 埋伏殺人


劉男分手後,於5月30日、7月12日、7月17日三度圍堵前女友。保護令7月29日核發,劉男收到後認為感情無法挽回、人財兩失,埋下殺意,於7月30日晚間8時許在松壽路某地下停車場等候谷女,見谷女現身,持彈簧刀上前刺殺谷女。行兇後,約晚間8時42分開車離去,前往外公宜蘭住處躲藏,7月31日凌晨0時許,劉男遭檢警拘提到案。

劉柏葳在宜蘭落網。(圖/TVBS資料畫面)

沒走行人穿越道撞到「骨折脾裂」 7成過失責任揹前科


檢警另查出,2023年10月22日凌晨2時,劉柏葳在基隆市愛三路步行穿越馬路時,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被直行的顏姓男機車騎士撞飛,劉男的脾臟撕裂傷、右股骨骨折,全身有多處擦挫傷,顏男的左肩也挫傷。雙方互控過失傷害,法院認定,雙方都有過失,劉柏葳應負7成過失責任,判拘役30日、顏男拘役50日,皆可易科罰金確定。劉柏葳挨撞脾臟破裂、骨折,仍揹上過失傷害前科。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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