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某夜店今年4月發生一起性騷案,一名女子和男友入店飲酒跳舞,女子為了炒熱氣氛,拿起雞尾酒走上舞台,並朝底下舞池處灑酒,結果台下一名杜姓男子竟直接把女子拉下舞台,趁機伸手侵犯,台中地院一審時,杜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勘驗監視器與DNA後,依性騷擾處杜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舞台上餵酒 女遭拉下侵犯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子今年4月29日和男友到夜店飲酒跳舞,而夜店內允許女性消費者在舞台上跳舞,於是女子就走上舞台狂歡,過程中舞池有許多男客要求舞台上的女性餵酒,因此女子就順從大家意見,朝舞池的男客餵雞尾酒。只是就在此時,女子突然遭素昧平生的杜男拉下,杜男也利用對方來不及抗拒的機會,藉此侵犯騷擾,安管人員與男友則協助報警提告。
色男否認法官不信 判4月徒刑
對此,杜男承認有前往夜店飲酒,但否認對女子性騷擾行為,不過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加上女子驗傷後採集到男性DNA,且女子證稱當天並未和男友親密行為,最終審酌一切證據,決定不採信杜男說詞。法官譴責,杜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雖然性騷擾持續時間短暫,但他未與女子達成調解,且偵查與審理階段均否認,依性騷擾罪處杜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