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一名35歲的周姓警員,因涉嫌自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間,與62歲的汽車監理代辦業者許姓男子勾結,利用車牌吊扣與吊銷的法規漏洞,協助車主加速驗車領牌,圖利逾153萬元。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蘆竹分局則表示,警方於今年3月2日收到起訴書後,立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周員停職在案,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勾結監理代辦業者「吊扣變吊銷」 桃園警停職+起訴
據了解,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若嚴重超速,車牌會被吊扣6個月。然而許姓業者發現,吊銷車牌反而可即刻驗車領牌,於是與周姓員警合作,於吊扣期間安排車主將車輛開至事先講好的違規地點,再由周員攔查舉發,使車牌由吊扣轉為吊銷。周員未將車輛移置保管,讓車主可直接驗車申領新牌,省下6個月無法使用車輛的等待期,形成重大違規利益。
檢警調查,周員於2020年3月24日至2021年11月9日間,接受許男請託,以每件收取1萬5000元為條件,協助4輛車「加速復活」,車主也因此獲得逾153萬元利益。桃園地檢署偵結後,認為2人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將其起訴。
對此,蘆竹分局回應,警方於2022年6月間得知相關消息後立即全面清查,發現周姓員警疑協助業者不實舉發,立即自檢自清,將相關資料彙陳警察局督察室並會同警政署政風室偵辦,同時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今年3月2日收到起訴書後,立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周員停職在案,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對於警員違法違紀案件,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