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交通局公捷處長張應當因涉性騷女員工遭記2大過免職後,又參加國考分發到交通部高公局。懲戒法院裁定張應當停職,可抗告。高公局證實昨天收到公文,停職令今天生效。
張應當於任職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期間,涉嫌濫用權勢,對多名同仁涉性騷擾及職場霸凌,被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台中市政府認定張應當的行為嚴重損害機關聲譽,並有確實證據,記2大過並予免職,後續張應當再經國考錄取,分發至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懲戒法院認為,張應當涉對多數同仁性騷擾及霸凌,具有反復實施性質,且已遭行政機關認定不適任、情節重大,後再經考試及格分發途徑擔任公務員,其不適任性既難於短期內改變,且對政府聲譽的損害將繼續,審酌違失情節確屬重大,有先行停止其職務的必要,7日裁定張應當停止職務,可抗告。
至於張應當服務於高公局交通管理組工作狀況,彭煥儒指出,工作狀況應該算正常,並未接獲員工特別反映。(中央社)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