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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宣判/一審17年!柯文哲聽判「凝重轉微笑」:不逃亡 求3件事

記者 蕭沁梅 曾健銘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6 15:1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6 15:52
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圖/胡瑞麒攝)
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圖/胡瑞麒攝)

前台北市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遭北檢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今(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判處柯文哲17年、沈慶京10年、應曉薇15年6月、李文宗4年6月。

對此,柯文哲聽聞宣判後,表情原本一度凝重,但隨後又露出微笑,並向法官表示自己一定不會逃亡,希望不要限制住居跟電子監控,另外先前交保金是跟媽媽及妹妹借的,籌錢過程已經很勉強,請求法官不要再加保釋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刑

#柯文哲宣判#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政治獻金案#柯文哲判刑#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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