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7歲少女,2022年12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重達百公斤的楊姓男子,後續兩人與何姓友人、許姓友人及女友,相約至武嶺夜衝,只是楊男找藉口帶少女至租屋處性侵得逞,事後許男嘻笑楊男「卡香蕉」,意指楊男涉及性侵案,全案東窗事發後,即便楊男稱與少女合意,但台中地院法官審酌一切證詞,依加重強制性交處楊男3年8月,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可上訴。
約未成年夜衝出遊 他重壓對方侵犯
據判決書指出,楊男於2022年12月間,在交友軟體認識少女,並約她前往武嶺遊玩,接著2022年12月30日,由何姓友人開車,載楊男、少女、許姓友人、許姓友人女友出發,期間楊男稱要休息,於是和少女一同至何男父親租屋處,結果楊男趁機性侵得逞,完全不管少女抗拒喊「我不要」。而起初少女怕家人擔心打算隱忍,但她在諮商時向心理師透露遭遇,這才決定報警提告,對此,少女描述,自己用雙手頂著楊男的身體抵抗,但楊男體重過重,整個人壓在她身上無法脫身,最後才找理由脫身。
友譏笑卡香蕉 法官判3年8月
至於楊男則否認犯行,除辯稱不知道少女年紀,並強調只有親吻沒有侵犯,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傳喚許男女友出庭作證,稱許男曾開玩笑說楊男「卡香蕉」,涉及性侵案件,加上自己追問楊男,楊男也承認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說是雙方同意。台中地院一審認為,連楊男友人都知道少女17歲,不採信楊男不知道少女未成年的說詞,且少女陳述情節證詞相符,檢視相關證據後,不採信楊男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楊男3年8月,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楊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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