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被封鎖不死心!換小帳約性交易 噁男車庫硬上還丟錢羞辱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17 10:4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7 10:58
男子在昏暗的車上性侵女網友。(示意圖/AI生成)
男子在昏暗的車上性侵女網友。(示意圖/AI生成)

彰化一名男子追求女網友不成被封鎖,竟另創一個新帳號重新聯繫對方,稱要以2500元跟她性交易被拒後,又藉口陪他操場運動把人騙出來,在自家車庫搞「車震」,直到女網友衣物被褪去,男子臉湊近,女網友才在昏暗光線下看清對方是被她封鎖的男子而哭喊不要,仍遭男子藉體型優勢性侵得逞。彰化地院判決男子應賠償50萬元。

女網友指控,2023年10月間,她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帳號「葉小強」的男子,聊天後兩人有出去見過2次面,後來男子有說希望交往,但她不想,隔天就封鎖男子。後來,男子改用「真心想交女友」的帳號聯繫她,說想要以2500元跟她性交易,經她拒絕,對方又佯稱要她「陪我在操場運動」。

 

2023年10月22日20時41分,她依約抵達男子住處,對方表示要「車震」,指示她進入車庫小客車後座,因當時燈光昏暗,一時沒有認出對方,直到男子脱去她的衣物丟到前座,才發現眼前的人就是被她封鎖的「葉小強」,她當下就想走了,又推又打,但被葉小強壓在身上,接著就被強制性交,對方還很侮辱人丟2500元在她身上,叫她趕快走。女網友說,雖有預期要做性交易,但如果知道是葉小強約她,她不會願意。
 

性侵後傳訊「知道我是誰了吧」


法院調查,男子並不爭執當天有發生性行為,以及他案發後傳訊女網友「你知道我是誰了吧」,在接受調查時自陳「我當時沒有詢問女網友意願,我想說看女網友會反抗嗎,她都沒反抗,我有等30秒,想說她會不會把我推走,如果真的反抗的話我就不會做。」他還說,女網友之前跟他去逛夜市後,就封鎖他,如果對方知道是他,一定不會見面跟他性交易。

 
法官根據女網友案發後隨即撥打LINE電話向友人陳述遭遇,並前往醫院驗傷。友人證稱,女網友在電話中啜泣、情緒不穩,情狀與性侵害受害者反應一致,佐證女網友推拒事實可信。
 

噁男強制性交判3年2月 還需吐50萬


法院重申「No means No」性自主決定權不容模糊空間,男子明知女網友若知悉其身分必不願發生性行為,卻刻意隱瞞並利用身體優勢壓制對方,已嚴重侵害女網友性自主決定權;雖雙方曾有性交易討論,但不代表案發當下女網友同意與男子發生性行為,判決男子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男子已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強制性交罪# 性侵# 交友軟體# 車震# 性交易# 彰化地院# 封鎖# 賠償#強暴# No means No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11

0.0578

0.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