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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要發薪水!司機掏槍抵太陽穴性侵 應召女崩潰:我不想死

編輯 黃若維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06 17:1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6 17:18
新北市一名應召集團司機竟假借發薪水的名義,誘騙小姐至租屋處後,掏出手槍脅迫對方發生與其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應召集團司機竟假借發薪水的名義,誘騙小姐至租屋處後,掏出手槍脅迫對方發生與其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應召集團司機竟假借發薪水的名義,誘騙小姐至租屋處後,掏出手槍脅迫對方與其發生性行為,女方為了保命只好任由其擺佈。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偵結,將該名司機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以「給薪水」名義哄騙小姐 應召集團司機掏手槍脅迫發生性行為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2月24日,當時該名應召集團司機小明(化名)如往常載小姐花花(化名)去接單,然而當天他卻利用對方急著領薪水的心態,哄騙其到自己的租屋處。當時,花花進到屋內還看到了小明的朋友,她便坐在沙發上等,隨後又移動到房間內的床上。
 

不料,就在該名友人離開後,小明竟突然性情大變,拿出藏在衣櫃裡的手槍,抵住了花花的太陽穴脅迫其發生性關係,當時女方急忙想拿出手機向公司求救,手機卻被扯壞,最後為了保命只能任由其性侵得逞。事後,花花絕望地回憶道,已經不記得對方說了什麼,「我嚇到了,因為我不想死。他拿槍壓著我的太陽穴。他叫我一定要跟他發生性關係,他說他自己會跟公司講。」
 

應召集團司機最終遭處3年6個月徒刑


法院審理時,小明矢口否認其犯行,甚至反咬花花和應召集團表示自己是被誣陷。不過法官在看了其他證人的證詞後發現,小明的同事表示,曾經有親耳聽到他承認所有犯罪過程,並提到了「有性侵小姐且沒給工資」的事實。最終,小明因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及有多項毒品、詐欺等前科的情況下,被認定素行不佳,但法官又斟酌其學歷為國小畢業、離婚還有2名小孩須照顧等情況,最終因強制性交罪判3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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