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一名54歲廖姓副法警長在2023年4月10日,面對一名戴著腳鐐、手銬的未成年收容少年,竟用腳多次踩踏少年的腳掌,即便少年痛得大叫「不要踩,很痛」,廖姓副法警長回應「我就踩你,怎麼樣」、「我再踩、再踩」,當下法警同仁半勸半架離戒護區。司法院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廖副法警長違失執行職務,判降一級。
少年將被收容情緒失控 廖姓副法警長不爽出腳踩
判決書指出,一名未滿15歲少年出席保護法庭時被法官要求收容,少年因此情緒失控、出現自傷行為,法警隨後將他帶上手銬帶入候審室,少年持續掙扎,為避免少年再度受傷,將少年壓制在戒護區走道地板,再戴上腳鐐。廖姓副法警長辯要退休:不會做晚節不保的事
廖姓副法警長在1999年升官等及司法四等考試及格,隔年分發至士林地方法院進行實務訓練,2000年起正式擔任法警,2013年任副法警長迄今。廖姓副法警長辯稱,當時他將滿55歲,即將退休,沒有動機去做晚節不保的事,且當天正、副候審法警才是人犯管理的主要負責人,認為2人以不作為方式,達成作為的結果,明明2人也有責任,卻只移送自己,懷疑有包庇嫌疑;另提到刑事部分在2025年9月已獲不起訴處分,請求不予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