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與松高路口週六凌晨4點多仍有不少人潮,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名駕駛轉彎時方向燈僅打1秒便熄滅,當場將其攔下開單,駕駛不滿被罰,情緒激動且拒絕配合,最終因接連違規共被開出4張罰單。

方向燈僅打一秒 駕駛不滿遭開單
事發當時,員警站在路旁與該名駕駛溝通,但對方火氣很大,什麼話都聽不進去。時間回到幾分鐘前,員警上前盤查時,駕駛態度有些不配合,員警詢問其去向,對方回應「你管我要去哪裡」。員警指出駕駛剛剛轉彎時沒有打方向燈,駕駛則反駁表示有打方向燈右轉。員警進一步說明,駕駛只打了一下方向燈便熄滅,駕駛辯稱方向燈打一下就自動歸位,自己也沒辦法。員警隨即詢問對方是否知道方向燈應提前多久打,並告知正確的使用方式,卻反被駕駛質疑執法是否有必要如此刁難。
不滿被開罰 駕駛再違規吃4罰單
事發地點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與松高路口,週六凌晨4點多仍有不少剛從夜店散場的民眾,路上也有車流。這名周姓駕駛遇到員警巡邏,當場被抓包違規。除了未全程使用方向燈之外,員警到場處理後請他離開,駕駛也不肯配合,無論怎麼勸說都不聽指揮,將車停在禁止停車的地方。最後離開時,駕駛又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並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一共被開出4張罰單。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在轉彎時,必須在距離交岔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並換入外側或內側車道,以提醒後方人車。違反規定可開罰1200元至3600元罰鍰。這回駕駛被告知違規事項後仍想狡辯,加上被開單後又賴著不走,導致罰單越開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