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駕駛因不滿違停被開單,竟在離開時對警車連按喇叭挑釁,結果二度遭罰。事件發生在上個月底新北市板橋車站附近巷弄,該名男子並排違停到小吃店買東西被員警開單,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當駕駛離開現場時,對著警車連按數次喇叭,被認定故意挑釁而再度遭開罰。男子對第二張罰單相當不滿,拒絕簽收並言語挑釁員警。

附近店家透露,當時男子曾對員警表示:「你現在幫我開這一張單,那我兩小時我再離開,這樣應該是合理吧。」但員警認為這樣不合理,因為車輛一直放在那裡會影響交通。男子疑似因此不滿,在離開時對著警車連按喇叭,結果又被開了第二張罰單。
面對第二張罰單,男子態度更加惡劣,對員警說:「你要開單就開,沒有關係」、「你要開趕快開」,還拒絕簽收罰單。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按喇叭原則上要以單響為主,不能連續超過3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0.5秒。亂按喇叭可處新台幣300至600元罰鍰,情節嚴重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罰最高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