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彭姓男子和女友同居,彭男不滿女友提分手,聖誕節當日闖入前女友家,拿了28公分的刀,砍壞沙發、床等家具,後來2名員警趕到場,彭男又拿了一把33公分的刀揮砍,朝其中一名員警的胸部及腹部砍3次,當場濺血傷勢嚴重;另一名員警在阻止過程中手部也受傷,現場還有前女友的現任男友(洪男)也來幫忙制止,也因此受傷。案經法院審理,彭男一審遭判7年5個月有期徒刑;上訴到二審,彭男與洪男依5萬元和解,改判7年3個月有期徒刑。
不滿前女友分手 持長刀揮砍
這起案件發生在113年12月25日,當時彭男不滿前女友和他分手,持著還沒歸還的鑰匙,衝去女方家,持刀揮砍沙發、床、電視櫃及化妝台,2名員警趕抵現場,在阻止過程中,員警噴辣椒水防衛,彭男情緒激動,其中一名員警的左側前胸壁穿刺傷、左上四分之一腹壁受傷、皮下氣腫、疑似氣胸、疑似心包膜的傷勢;另外一名員警的左側手部有4公分的撕裂傷。前女友的現任男友洪男趕緊上前幫忙,協助警方壓制彭男,使洪男左側額頭開放性傷口1公分、右腰部3×3公分的穿刺傷,至少8公分深的傷口,所幸最終彭男遭逮捕。
此案經法院審理,彭男犯毀損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又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7年;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9月,總共應執行7年5個月有期徒刑;此案上訴到二審,彭男與洪男達成和解,改判7年3個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