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2022年進入高雄某工程行擔任會計,不料上班第二天便遭老闆阿華(化名)以去工地場勘為由載往摩鐵性侵。小美崩潰離職並報警。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阿華3年10個月有期徒刑。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判3年2個月,仍可上訴。
老闆覬覦美色 以工作名義騙員工外出
根據判決書記載,阿華擔任高雄某工程行負責人,2022年某日雇用未滿20歲的小美擔任會計。沒想到隔天下午3點,阿華以外出視察工地為由,要求小美隨行,卻未將車輛開往工地,而是直接前往汽車旅館,並在旅館內強制性侵小美。
受害少女崩潰報警離職
小美遭遇性侵後,立即向朋友傳訊「他要XX我」、「我一直擋」、「他力氣很大」等訊息!當晚小美崩潰離職並報警處理。阿華獲知小美要離職後,僅以「怎麼了餒」回覆訊息,隨即將小美移出工作群組,未詢問細節。
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阿華利用職權將小美騙至摩鐵性侵,手段周詳且惡行重大。考量已以40萬元新台幣達成調解並賠償,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但阿華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全案,改判3年2個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