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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神明降旨打開心結」萬華色廟祝神壇前狼爪襲胸 女信徒崩潰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28 09:5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8 09:54
北市某宮廟廟祝誆稱「神明指示」,伺機猥褻女信眾遭判刑。(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北市某宮廟廟祝誆稱「神明指示」,伺機猥褻女信眾遭判刑。(示意圖,與本文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萬華區某廟宇日前發生猥褻案!擔任廟祝的男子阿龍(化名),誆稱受到「王母娘娘」指示,假借宗教儀式為由要幫女信眾「打開心中的結」,卻趁機伸出狼爪襲胸、強制猥褻得逞。全案曝光後,阿龍被警方移送偵辦,法院審理之後,認為阿龍為滿足私慾,利用女信眾的宗教信仰,猥褻行為得逞,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色男誆王母娘娘降旨幫「清理兩儀」 被害女信眾身心受創

 
判決指出,阿龍擔任該宮廟廟祝,協助處理宮廟大小事。去年8月間,被害女子多次與男友到廟裡參拜,阿龍因而萌生色心,竟然趁著女信眾單獨於神壇前靜坐時,阿龍尾隨入內並誆稱「受到神明指示」,協助幫忙「打開心結」「清理兩儀」等語,伺機接近女信眾。
 
 
由於女信眾相當虔誠,阿龍見其未反抗,竟直接將手伸入衣服內,撫摸肚子、背部以及胸部得逞,過程中,阿龍甚至口出狂言「要想著神明,才會有效」,強制猥褻得逞。女信眾事後受到驚嚇,身心靈受到嚴重打擊,家人發現女子突然性情大變且反應遲鈍,經追問之後才得知遭到廟公猥褻,一狀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阿龍否認犯行,仍舊辯稱「王母娘娘要我幫助她」,還狡辯「絕無男女思想」;但法官認為,阿龍擔任廟祝,為安定人心的神聖工作,假借神明名義,將篤信神明的女信眾視為洩慾對象,行為惡劣,而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考量雙方尚未達成調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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