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芬園鄉2024年4月發生一起死亡憾事,一顆黃花風鈴木禁不起風雨,遭強風硬生生吹斷,結果正好壓死一名48歲的孫姓郵差,當時讓社會大眾相當不捨,心碎的老母親也向負責維護的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求償321萬元,只是交通部公路局主張已定期維護,且孫姓郵差「雨天出勤也有過失」,台中地院一審不採信交通部公路局說詞,判要賠146萬多元,可上訴。
送信被壓死 老母心碎求321萬國賠

回顧案情,2024年4月26日中午,孫姓郵差冒雨送信行經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一段時,結果一旁的黃花風鈴木應聲倒塌,來不及閃避的孫男頭部重創,送醫宣告死亡,當時傷心地老母親淚眼相送,同事親友紛紛送行,場面令人鼻酸。
交通部喊雨天出勤有過失 法官不信
對此,交通部公路局辯稱,樹木均定期維護,已盡力管理處置,是因地震、降雨、風力等多重因素導致,屬於不可抗力,縱使有國家賠償責任,喪葬費應該扣除,且孫姓郵差雨天出勤也有過失,爭執扶養費計算標準及慰撫金金額。台中地院一審勘驗現場監視器,認為當天風速8.0至10.7m/s,不至於造成樹木連根折斷,認為原因是根基已未穩固,適逢當日有風,並非不可抗力所致,交通部公路局不能主張免責。
同時法官強調,孫男騎乘郵務車寄送郵件是職責所為,不因是否下雨而有異,且交通部公路局並未舉證孫男有何過失,考量一切情狀後,認交通部公路局要賠償146萬2808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