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動用就業安定基金圖利特定業者裝修辦公室,並侵占三節公務禮盒,一審遭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於今(31)日召開二審準備程序庭,謝在庭上認罪,啜泣請求緩刑,結束後雙手合十步出法庭,全程不發一語上車離去。
庭上認罪僅對量刑部分上訴
謝宜容今日下午1時45分抵達高院,庭訊過程中情緒激動,頻頻在法庭上啜泣並語帶哭腔,向法官表達悔意並希望能獲得緩刑機會。謝宜容當庭表示,對於一審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罪名及相關證物均不爭執,此次上訴僅針對量刑部分,希望法官能審酌情狀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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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事件,謝宜容擔任分署長期間,為使特定廠商順利得標「新莊本部整修工程」與「主視覺設計」兩項採購案,涉嫌指示部屬洩漏資訊並量身訂作標案內容。此外,她還花費183萬元公帑採購節慶禮品,卻將部分剩餘禮盒據為己有。一審時其餘3名部屬劉男、簡男及郭女均獲得緩刑,唯獨謝宜容因身為領導者且不惜違法,成為全案唯一須入監的被告。
謝宜容是否帶頭違法將成重點
謝宜容的委任律師在庭上主張,請法官斟酌有利於謝宜容的量刑情狀,並當庭聲請傳喚另名被告簡德和出庭作證。律師表示,採購過程中預先與廠商聯繫是否為機關長期以來的慣例,將影響謝宜容主觀犯意之認定,需釐清究竟是謝宜容帶頭違法,還是機關本就有此歪風。
同案被告簡德和今日同樣出庭認罪,並請求維持原判決,針對謝宜容律師聲請傳喚證人一事,合議庭將於評議後再行決定,全案目前焦點除確認謝宜容一審量刑是否過輕或過重,也包含能否爭取到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