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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書盡被罵狼心狗肺!7旬翁街頭大字報抹黑 遭判120天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31 13:5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31 13:53
畢書盡2023年遭貼大字報抹黑,北院今判該名男子合併拘役120天。(圖/TVBS)
畢書盡2023年遭貼大字報抹黑,北院今判該名男子合併拘役120天。(圖/TVBS)

台籍韓裔藝人畢書盡2023年5月,遭到自稱「恩人」的70歲鍾男,於街頭擺大字報抹黑,台北地院於今(31)日做出判決。鍾男因多次在台北市鬧區擺放大字報辱罵畢書盡,被依3個加重誹謗罪判處合併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需支付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街頭掛大字報批狼心狗肺
 

鍾男指稱,因不滿畢書盡成名後未履行當初允諾的報酬,接連在西門町商圈及忠孝東路二段等公眾場所,懸掛「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狼心狗肺、厚顏無恥」等充滿攻擊性言論的大字報,進一步指出畢書盡當年像狗一樣被親人踢來踢去,是他接納才給予出頭機會。

鍾男另還控訴畢酗酒、打老婆
 

除了指控忘恩負義,鍾男更在公開場合散布畢書盡涉嫌恐嚇、酗酒及打老婆等負面傳聞,畢書盡隨後對其提告,鍾男一度因未到案遭到通緝,鍾男落網後辯稱,自己是因畢書盡與其父親畢福鬢避不見面,才被迫在街頭「陳情」,並反控畢氏父子涉嫌詐欺得利,但該控訴已遭檢方不起訴處分。

 

更多新聞:快訊/馬英九「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 二審再獲無罪

法官審理後認為,鍾男具體批評畢書盡私生活的情節,不僅未提出實質證據,且相關內容僅涉及個人私德,完全與公共利益無關。法官指出,即使雙方存有民事糾紛,鍾男也不應採取公開謾罵或恐嚇言語進行報復,相關言論已明顯超越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法官進一步表示,鍾男不循正當司法途徑解決爭議,公然在公共場所做出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且到案後毫無悔意,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原諒。最終從重依3個加重誹謗罪進行宣判,並定應執行拘役120天。



#台籍韓裔藝人#畢書盡#誹謗#大字報#狼心狗肺#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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