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新仁橋15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憾事,一名35歲的蔡姓男子不明原因從橋上墜落,導致多重器官損傷、胸部鈍挫傷死亡,21日下午經轄區警方尋獲,台中地檢署相驗完畢。蔡姓死者妻子指出,丈夫是因涉入一起侵犯17歲少女的案件,遭依妨害性自主罪處應執行期3年8月確定,但他自認沒犯罪,對司法絕望才會走上絕路,妻子也淚喊「希望司法能還丈夫清白,否則丈夫遺體手指著天,眼睛遲遲無法闔上,早已家破人亡」。對此,蔡男委任律師也說明,將依《刑事訴訟法》427條持續為其利益聲請再審,希望能夠完成蔡男遺願。
遭少女控侵犯 男判3年8月
據起訴書指出,育有2名小孩的蔡男,平日在台中市太平區和一名女友人以賣菜維生,然而蔡姓男子,卻被女性友人的女兒向少年保護官控訴,指稱蔡男2022年8月23日下午16時30分,趁她酒醉時侵犯,2022年9月24日16時40分,也以「帶她出門玩」為條件,利用權勢交換性行為,台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蔡男犯罪事實明確,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成年人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時,蔡男否認犯行,主張2022年8月23日友人的兒子也在家,不可能犯案,加上「友人的女兒表示,有和男友發生性行為,以驗不到蔡DNA為由拒絕驗傷」,另友人的女兒因吸食毒品前科受保護管束中,遭到友人禁止外出,對方請求自己協助出門被拒絕,這才心生怨恨誣指蔡男性侵,且友人的女兒因吸食毒品產生幻想狀況,說法存疑,同時蔡男強調,自己僅想「清白過一生」。
不過法官審酌少女證述、少年保護官判斷少女吐露遭性侵害時呈現的情緒反應證詞,對話紀錄、專業機構認定的鑑定報告書,不採信蔡男說詞,依起訴罪名處應執行期3年8月,台中高分院二審、最高法院駁回蔡男上訴,全案確定。

痛失丈夫 死者妻嘆:已家破人亡
對於此判決不服的蔡男,也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向原審法院請求重開訴訟程序,只是15日晚間22時05分,蔡男在社群軟體社團留下「沒有實證硬要判刑」等文字,隨後於台中市太平區新仁橋墜落,焦急的家屬急報案,無奈遺體於21日下午15時50分尋獲,台中地檢署相驗死因為多重器官損傷、胸部鈍挫傷死亡。 痛失丈夫的蔡男妻子也淚喊,「沒有驗傷等實體證據就判刑,丈夫為了證明他沒做,用死來證明清白,遺體手指著天,眼睛遲遲無法闔上,小孩知道死訊後不斷大哭,自己已家破人亡,真的無法接受」。被告死亡 家屬「再審」盼還清白
另蔡男委任律師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427條規定,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者,得由管轄法院檢察官、受判決人、受判決人法定代理人或配偶提出,如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屬等,仍得為其利益聲請再審,不因受判決人死亡受影響,將呈報台中高分院,希望能夠完成蔡男遺願。《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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