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向法院訴請離婚,表示妻子小莉(化名)個性強勢、常對他失控暴力,阿強曾受不了言語霸凌從2樓跳下想逃離卻慘摔斷腿,且小莉因開銷太大讓他們到處借款數百萬,請求判准離婚並帶走2名幼子;小莉同時也反控阿強多次言詞侮辱、不照顧需要早療的孩子。法院見雙方已無同心經營家庭,一、二審皆判准離婚。
吵到不可開交 老公崩潰跳樓逃摔斷腿
根據判決,阿強起訴指出,與小莉結婚後育有2名幼子,而小莉個性強勢,常對他情緒失控、言語暴力,在2023年4月間一次激烈爭吵中,他不堪被言語霸凌辱罵,從二樓住處躍下欲逃離現場,當場摔斷了右腳踝,受有粉碎性骨折,在住院期間小莉還傳訊「不要因為只有你在痛…別人就很好過」、「在醫院好好復健好好想清楚你後面要怎麼過」,且小莉日常花費大,結婚以來已欠下數百萬的借款,認為小莉經濟控管能力欠佳、自己工作也較穩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2名孩子的監護權。
小莉這邊則指出,阿強是自己情緒失控才跳樓,她並無言語刺激,那些訊息也只是表示自己承受著極大壓力,且不管她如何懇求、阿強都不願再回住處一起生活,積極想溝通夫妻關係,卻被阿強回「吵死…每次就吵東吵西,閉嘴」、「反正我現在願望就是不要看到你們,死了最快」,甚至討論孩子早療接送問題,阿強也敷衍「一切法院說」,反控阿強長期規避家庭、將問題都歸咎給她,並斥阿強不顧孩子有先天疾病、要將子女丟給他母親照顧,想自己出國發展,小莉於是向法官請求將2名孩子監護權判給她。
法官看了都搖頭 怨偶准離各自安好
苗栗地院一審認為,雙方自從阿強跳樓逃離那天起已分居1年多,結婚後為了錢財、孩子照顧及家務的問題經常爭吵,且在調解過程中阿強心意堅決、堅持離婚,兩人互不相讓、言語相譏,可見已無回復夫妻感情的可能,考量阿強經濟較穩定、大孩子需進行早療規劃,判阿強扶養大孩子;小孩子尚不到1歲,以小莉為主要照顧者,於是判小孩子給小莉,日前雙方皆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但新增規定雙方須支付相對扶養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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