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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費也不放過!陸軍中士侵占7萬公款 老父幫還錢仍遭起訴 

記者 陳祁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23 15:4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3 16:04
張姓中士涉嫌挪用公款遭起訴。(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張姓中士涉嫌挪用公款遭起訴。(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陸軍十軍團586旅一名戰車連張姓中士,因外債壓力,於去(113)年7月至11月間,負責採購及核銷業務時,分別在購買軍事演訓用品、營舍修繕與火鍋店聚餐餐費等三次,侵占公費合計超過7萬多元,將款項挪用償債。事件曝光後,張員父親代為清償所有債務,但張員仍遭檢方依貪汙侵占罪起訴,張員於今年1月退伍,檢方考量自白及償還事實,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採購款項挪用 軍旅同袍聚餐費亦遭私吞

檢方調查指出,張姓中士在十軍團586旅戰車連負責採購與核銷業務,在去年7、8月,張員分別以購買旗桿、探照燈等演訓用品與修繕天花板名義,持估價單向預財組請領4萬4570元及1萬4400元,卻未支付廠商,將錢挪用償還個人債務,導致廠商向軍方投訴,由預財組曾姓組長及朱姓連長代清償。

同年11月,連隊赴豐原某火鍋店聚餐,朱姓連長先代墊餐費1萬9571元並交由張員辦理核銷。張員取得款項後,未歸還連長,將報銷款再度挪作償債。全案因多次侵占公款,最終由憲兵隊介入調查,張員父親得知後,立即協助清償所有款項。

 

檢方認定,張姓中士共犯2次現役軍人侵占公有財物罪及1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雖張員自白且所有款項均由父親清償,且每筆金額均未超過5萬元,檢方仍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酌情減輕其刑。張員已於今年1月退伍,相關法律程序持續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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