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一名田姓女子,嫁入夫家後與50歲的史姓婆婆同住,只是婆媳倆相處不甚融洽,史姓婆婆爭吵中對田女施暴,田女也聲請保護令獲准,結果史姓婆婆依舊無視禁令,今年8月兩度在住處朝田女掌摑、辱罵三字經,南投地院一審依違反保護令,處史姓婆婆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有保護令還動手 婆婆狠掌摑罵三字經
據判決書指出,史姓婆婆因今年7月23日曾對田女動手,使得田女聲請通常保護令,裁定對方不得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結果史姓婆婆明知保護令內容,仍於今年8月18日20時,在信義鄉住處內,徒手搧田女巴掌,並大罵三字經髒話。接著同日21時5分,史姓婆婆再度動手掌摑,同時對田女出言三字經髒話,田女不堪受辱報警提告,全案經南投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比對雙方證詞,認定史姓婆婆犯罪屬實,依法起訴。
法庭坦承犯行 法官判拘役30日
南投地院一審時,史姓婆婆已坦承犯行,法官勘驗民事通常保護令影本、家庭暴力通報表各1份、現場照片4張,認定她明知保護令內容仍執意施暴,漠視司法公權力及對被害人的保護機制,考量一切情狀,依違反保護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TVBS新聞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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