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慘了!開車持「水彈槍」射人 駕駛涉法遭逮

記者 王如襄 / 攝影 高子堯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5 10:4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5 13:00

一名男子因在新北市八里區街頭持玩具水彈槍射擊路人而遭警方查獲。這名男子一手拿著超大一把玩具水彈槍,一手操控方向盤,對準車窗外發射,並對著鏡頭開心地笑著。他沿路看到路人就隨機射擊,從白天玩到天黑。有民眾發現這名駕駛在新北市八里中華路上拿水彈槍朝路人射擊,員警立即採取行動,追查並找到了這名男子。

駕駛拿水彈槍對著路人隨機射擊,警方循線逮到車主。(圖/民眾提供)

 
這名全身穿著黑色休閒裝的男子,就是上傳自己持水彈槍影片的駕駛。由於他沒有正當理由攜帶外型類似真槍的玩具,還在街上對著路人射擊,已構成危害安全的疑慮。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這樣的行為可處以3日以下拘留或18000元罰鍰。八里所副所長吳慶昌表示,警方是在執行網路巡查時發現有民眾上傳他人手持疑似玩具水彈槍對車外射擊的影片,員警已循線查獲行為人到案。

許多民眾不了解玩具槍在公共場所使用的相關規定。這類水彈槍外型與真槍非常相似,射擊時還會發出聲音,很容易嚇到路過民眾。李育昇強調,任何形式的玩具槍只要外型類似於真槍,無論是否有拿著對他人射擊,只要有外露且導致他人感到害怕,有危害安全的可能性,就會擾亂社會秩序。

開心購買擬真玩具槍想要炫耀,如果在公眾場所亮出嚇到他人,這種玩笑開過頭,警察找上門時,恐怕就笑不出來了。民眾應該了解,即使只是玩具,也必須在適當的場合使用,避免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玩具水彈槍# 新北市八里區# 路人射擊# 警方查獲# 社會秩序維護法# 外型類似真槍# 危害安全# 公共場所規定# 擬真玩具槍# 公共安全疑慮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07

0.0096

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