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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幫忙收紙杯!台中資深清潔隊員涉貪污 倒賠15萬換緩刑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2 12:2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2 12:26
台中北屯區清潔隊車輛班孫姓班長,因為幫友人免費收紙杯等垃圾,涉犯貪污。(圖/TVBS)
台中北屯區清潔隊車輛班孫姓班長,因為幫友人免費收紙杯等垃圾,涉犯貪污。(圖/TVBS)

台中市一名孫姓男子,1982年起任職北屯區清潔隊車輛班班長,資歷達43年,只是孫男2023年3月起接受賴姓友人委託,4度指派不知情的隊員到連鎖咖啡店幫忙載紙杯等垃圾,讓王姓業者免繳5600元代處理費,即便孫男沒有拿錢,但行為仍觸犯貪污罪,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貪汙圖利罪處孫男1年6月,緩刑3年,可上訴。

資深清潔隊員幫收垃圾 遭內部檢舉

據判決書指出,孫男從1982年9月21日起任職北屯區清潔隊車輛班班長,負責督導並指派車輛班人員辦理廢棄物清運、資源回收等業務,具備公務員身分。

只是2023年3月至4月間,孫男接受賴姓友人委託,協助幫收王姓連鎖咖啡店業者,所產生的紙咖啡杯、隔熱用紙套、吸管、咖啡渣、紙餐盒、餐巾紙、食品包裝塑膠袋等垃圾,並指派不知情的呂姓與張姓隊員協助處理,並載往后里焚化爐或文山焚化爐傾倒。

沒犯罪所得 法官判緩刑

而王姓連鎖咖啡店業者也藉此省下每趟1400元清運費,共計4次達5600元,全案經過內部檢舉曝光,孫男也遭台中地檢署起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檢視孫男與賴姓友人的對話,包括「孫班麻煩你了,這是我表嫂LINE給我的」,孫男則回「賴小姐,我會盡快處理」,認定孫男犯罪事實明確,不過考量孫男坦承犯行,未有犯罪所得,且不法利益5600元,沒有超過5萬元,2度減刑,最終依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處1年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3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北屯清潔隊#貪污#紙杯#垃圾#代處理費#5600元#台中地院#台中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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