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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校內吸喪屍菸彈「走路S型」 議員曝:早是列管對象

記者 張庭暄 廖宗慶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14:5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14:56
桃園某國中學生傳出使用電子煙,內竟藏毒品。(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桃園某國中學生傳出使用電子煙,內竟藏毒品。(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桃園區某國中8日早上,發生一起國二女學生公然在教室內吸食毒品的案件,不少同學目睹該生吸食後走路S型的反應,當場嚇哭。議員黃瓊慧透露,該名女學生早已是春暉輔導專案中,因濫用毒品而受到列管;學校卻直接讓她回家,並不是先請少年隊介入調查,痛批「後知後覺」。對此,教育局回應,學校第一時間已完成校安通報,並聯絡少年隊進行後續處置。

國中女學生吸毒倒臥教室 議員:早是列管對象

議員黃瓊慧昨天在臉書PO出該校家長群的對話稱,當時該名同學突然從後方倒躺在自己女兒的椅子上,且「毒發」翻白眼,至今女兒腦中仍然浮現可怕景象。另也有同班同學稱,該名同學當時嘔吐,其他同學幾乎都被嚇哭、顫抖。

黃瓊慧表示,該名女同學在校內已有名聲,也是春暉輔導專案中,因濫用毒品而受到列管的對象。她質疑該生於第一二節課吸毒之後, 學校第一時間的處理竟是請家長帶她回去,而不是請少年隊入校了解、採檢那些器具,之後還讓她請假休息一週,痛批「學校的輕忽和後知後覺,導致後續一連串的調查都慢半拍」。

校方第一時間完成通報 聯絡少年隊處置

對此,教育局回應,學校即刻完成校安通報,另對於該生原班級及目睹學生班級予以班級輔導,後續亦對該生依輔導管教規定進行懲處。
 

校方第一時間也已聯絡少年隊,並在9日檢驗相關器具,初判煙油內依托咪酯呈現陽性,後續再送鑑定機關檢驗,確認陽性後,教育局啟動春暉個案管制輔導機制;又依托咪酯為二級毒品,相關證物將移送少年法院續處。

少年隊盼先輔導再司法介入

桃園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長戴賢解釋,警察局定期都會和學校進行聯合訪談,並請學校提供有關校園毒品或幫派的情資。在112年7月1號以前,會將使用毒品的少年移送少年法院,於112年7月1日後,會把私用毒品的少年會先到少年輔導委員會做輔導。

輔導過程中,希望學生能夠轉善,能夠穩定的就學跟就業。若輔導不成功,會請求法院再請求司法的介入,就是所謂的行政行刑的部分,希望把少年這一塊先做有效的輔導之後,再進行司法的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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