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前台中和平區長林建堂收回扣589萬 判囚6年6月定讞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12:09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12:20
最高法院。(資料圖/潘千詩攝)
最高法院。(資料圖/潘千詩攝)

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涉嫌透過「白手套」謝姓清潔隊員,向得標簡易自來水工程的廠商收回扣589萬餘元,最高法院依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共7罪,林建堂應執行6年6月,褫奪公權5年,謝姓清潔隊員應執行6年,褫奪公權4年,沒收2人自動繳交的犯罪所得589萬元定讞。

林建堂自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間擔任台中市和平區第一屆、第二屆民選區長,他因2014年競選期間收受王姓男子20萬元,約定當選後聘王男兒子擔任機要秘書,林男當選後履行承諾,被法院依收賄罪判刑1年定讞,2020年5月公告撤職。

 

起訴指出,林建堂擔任區長期間,聘僱原擔任區公所約僱人員的謝男為清潔隊員,謝男實際被林建堂指派負責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

林建堂因選舉、公關花費等支出,對外積欠多筆債務,他於2019年間得知和平區公所依前瞻計畫補助,將辦理數件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林建堂與謝男商議後,由謝男代為向得標工程的6家廠商收取決標金額10%至15%的回扣,總計589萬元,其中300萬元林建堂清償土地買賣債務,另50萬元清償個人小額債務,其餘作為個人公關費、選舉花費等用途使用。

林、謝偵審均認罪、繳回犯罪所得


台中高分院審酌,林建堂利用經辦採購業務之機會,收取回扣,謝男雖非經辦本案各該工程之採購,然藉熟稔相關廠商、業務之機會,實質介入而與林男共犯本案,損害全體和平區居民之利益甚鉅,惟念林建堂、謝男偵審期間均已坦承犯行,且共同繳回所得財物,犯後態度尚佳,各判刑6年6月及6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更多新聞:總統府「天下第一營」憲兵變共諜 最重判囚7年、4人全入獄

#林建堂# 和平區前區長# 收取回扣# 謝姓清潔隊員# 白手套# 廠商回扣#前瞻計畫補助#最高法院#台中市#貪污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83

0.0470

0.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