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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救連勝文「上帝之手」湯月碧涉貪 更一審輕判6月撤銷發回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0 10:0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0 10:03
台大整型外科前主任湯月碧。(圖/TVBS資料畫面)
台大整型外科前主任湯月碧。(圖/TVBS資料畫面)

有「上帝之手」美譽的前台大整形權威主治醫師湯月碧,被控在2010年間辦理「整形外科統合式微型骨鑽鋸組」採購案時,涉收賄59萬元、護航特定廠商得標,還用假發票詐款35萬元,被依貪污等罪起訴。最高法院日前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湯月碧曾替遭受槍擊的連勝文動手術

2010年11月,連勝文遭槍擊,臉部中彈,送往台大醫院,由湯女擔任醫療小組召集人,外界原本認為,連勝文可能會破相,但出院時,臉上幾乎看不出疤痕,網友讚譽湯女醫術為「上帝之手」。但收賄事件爆發後,她就離開台大醫院報准退休。

辦理標案期間涉收賄、假發票詐領補助

判決指出,湯女與醫療器材業者郭秀東的父親是舊職,郭女常替湯女墊付生活上所支出的相關款項。2010年間,湯女因台大整形外科有器材採購需求,她收取郭女等業者的賄賂41萬8000元,並扣抵之前她的債務17萬3000元,護航醫材商得標;此外,2009年間,湯女因有繳稅及自身用款的需要,她沒有採購消耗器材,卻讓郭女提供假發票,供她向青杏等醫學基金會申請補助款,涉犯貪污、商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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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湯月碧否認犯罪;郭女證稱,她連絡醫材商取得產品資料、意見,作為3項採購案規格及修改依據,以及向醫材商索取假發票等行為,都是依湯女的授權辦理。

一審依貪污罪判處12年,不實發票判1年,可易科罰金。二審貪污罪改判9年,不實發票駁回上訴。更一審改認定湯女犯洩密罪,輕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最高法院日前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上帝之手#湯月碧#台大#台大整形外科#醫師#貪污#收賄#最高法院撤銷#假發票#更一審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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