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黃子佼「與被害者全數和解」二審緩刑4年 律師:賭他不再犯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6 09:0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6 09:04
黃子佼二審判決出爐,改判1年6月、緩刑4年。(資料圖/TVBS)
黃子佼二審判決出爐,改判1年6月、緩刑4年。(資料圖/TVBS)

藝人黃子佼持有大量未成年影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高等法院25日宣判結果。由於黃子佼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較重的罪名,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以及服18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引發社會嘩然。
 

一審有期徒刑8個月 二審改判1年6個月

檢警查出黃子佼是兒少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電腦被搜出的未成年性影像高達2200餘部,其中被拍攝者年齡介於10至17歲,臉部、身體特徵都清晰可辨,檔案中還會附上受害者的學生證、社群帳號等個人資訊。檢方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高等法院25日宣布二審結果,黃子佼與30餘名被害者達成和解、費用已支付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較重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應服180個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審判結果一出便引起大量民眾不滿。
 

4年緩刑有關鍵:被害者全數和解、不再犯

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中表示,這個緩刑確實不好拿,如果沒有全數和解或許是拿不到的,且緩刑時間長,是賭他四年間能否克制自己,不要一犯再犯。

針對二審的判決結果,李怡貞認為整體刑度還是比一審重,除了花錢與被害人和解,實質上黃子佼必須要服勞務,還必須參加法治教育,「現實層面的懲罰也比一審多很多,肉會痛」。
 

有期徒刑才1年6個月?李怡貞:法院恐參考態度有差

對於有些人不解法院為何僅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李怡貞猜測,可能黃子佼在二審的態度跟事情爆發時,發律師函威脅大眾「不要討論」的囂張態度有天壤之別。法院的立場總是願意給表現出願意改過的人機會,不論是真的還是演的。畢竟,現代人願意承認錯誤的真的越來越少,都是硬拗亂扯瞎掰騙阿呆的多。

 

她認為,雖說「人非聖賢、誰能無過」,只不過黃子佼不太適合這句話,「人」適格不適格都有疑問了。她希望昨(24)日的律師函不是為復出螢幕試水溫,不然判決結果就要出來了,但他卻特別發律師函,其實有點多此一舉了。

李怡貞直言,應該不會有人還想在螢幕上再看到這個人出現。最後,她希望黃子佼事件被傷害的被害者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黃子佼#判決#創意私房#高等法院#情色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53

0.0092

0.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