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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俱樂部「玩骰子」女露胸賺小費 警喬裝客當場抓包逮4人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9 12:3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9 12:32
基隆俱樂部「玩骰子」露胸賺小費,警方當場抓包逮4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俱樂部「玩骰子」露胸賺小費,警方當場抓包逮4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一名吳姓男子經營了一間「俱樂部」,為了提升客源及收入,讓坐檯女子與客人玩骰子,輸了必須脫衣裸露胸部供觀賞,今年6月18日晚間,基隆市警察局4名員警喬裝客人上門消費,當場查獲違法行為,將吳男、林姓會計及2名坐檯女子帶回偵辦。基隆地檢署依圖利容留猥褻及公然猥褻等罪起訴,法院審理時4人皆認罪,分別獲判刑或拘役,均緩刑2年並需支付罰金,全案尚可上訴。

警員喬裝查緝 俱樂部現場查獲裸露行為

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在基隆市經營一間俱樂部,為了增加客源,要求坐檯女子與客人玩骰子,輸者須裸露胸部,每次可獲得100元至300元小費,林姓會計負責現場管理,安排女子陪酒,4名警員在6月18日晚間喬裝顧客進入俱樂部,消費過程中女子依規則裸露乳房,警方隨即表明身分並蒐證,通知支援警力持法院搜索票進場。

警方調查後,吳男、林女及兩名坐檯女子均被帶回製作筆錄,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吳男及林女涉犯共同圖利容留猥褻罪,兩名女子則涉圖利公然猥褻罪。法院審理時,4人均坦承犯行,法官指出,吳男與林女媒介女子公然猥褻牟利,坐檯女子脫衣陪酒,危害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

4人分別獲判刑或拘役 均緩刑2年並需支付罰金

不過,法官考量4人家境不佳,吳男需扶養母親,林女需照顧2名大學生子女及母親,坐檯女子也需扶養未成年子女,吳男被判刑4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林女被判刑3月,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兩名坐檯女子各判拘役30日,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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