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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前任變太瘦!台中男不管保護令尾隨 偷塞3千現金慘進監獄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28 16:2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28 16:21
台中市西屯區一名40歲男子心疼前任變太瘦,違反保護令偷塞生活費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西屯區一名40歲男子心疼前任變太瘦,違反保護令偷塞生活費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西屯區一名40歲男子,2024年12月因曾對同居的愛人家暴,遭保護令限制要遠離對方100公尺,只是今年5月男子恰巧在洗車場遇到前任,並上前和她說話,隔天因為「心疼她變太瘦」,於是偷塞3千元生活費在前女友車門把上,女子見狀憤而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違反保護令處男子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曾家暴遭保護令限制 前任卻無視

據判決書指出,該男子和女子曾為同居男女朋友,只是男子有家暴行為,台中地院2024年12月20日核發通常保護令,禁止男子不得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並應遠離女子至少100公尺,有效期間為2年。

只是今年5月31日12時31分,男子卻突然趁女子在西屯區某停車場洗車時,走到旁邊和女子說話,女子嚇得喝斥他離去,未料6月1日7時21分,男子又跑到女子承租的停車場,以口罩包裹3千元,並將錢放置在駕駛座門把,女子同日11時55分發現後,嚇得立刻報警提告。

偷塞3千元遭報警 他喊:心疼前任太瘦

檢警偵訊時,男子矢口否認違反保護令,說明5月31日是恰巧在洗車場遇到,自己想要打招呼,對方驅離也乖乖離開,6月1日的塞錢行為,則是「看到女子太瘦了,所以放3千元在車上當生活費,沒想到被報警」。
 

台中地院一審時,男子改口認罪,法官認為男子明知保護令內容及效力,竟漠視國家公權力與保護作用,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但考量男子坦承犯行與一切情狀,依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保護令#前女友#台中地院#家暴#西屯區#生活費#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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