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里大榮貨運日前載運疑感染豬瘟的豬肉從彰化載往高雄,高雄市衛生局於前(23)日獲報後,前往貨運站查驗,但負責運輸的嘉里大榮卻對載運問題豬的貨車位置支吾其詞,一度謊稱僅1台貨車有GPS,並延遲超過40個小時才提供運送清單,高雄市衛生局認為已嚴重妨礙且延宕食安風險管控,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定,加重對嘉里大榮裁罰300萬,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要求該營業所(含低溫配站)停業一星期。

嘉里大榮阻礙豬瘟流向調查 遭重罰300萬
高雄市衛生局今(26)日表示,連日追查問題貨車載運貨品清單,嘉里大榮於昨(25)仍一度謊稱僅一部車輛有GPS,延遲超過40個小時才提供運送清單,嚴重妨礙且延宕食安風險管控,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定,加重對嘉里大榮裁罰300萬,並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指出,23日傍晚追查彰化業者問題豬肉運抵大寮大發營業所後,局長黃志中即親自到場指揮防疫,當場即詢問業者貨車上物品清單,但業者當日不僅延遲至少1.5小時才吐實大貨車位置,還謊稱車上僅有問題豬肉及蝦子。
昨日衛生局出具公文要求提供兩部貨車GPS,以釐清兩車上所有載運貨物匡列接觸風險時,一開始嘉里大榮稱僅小貨車裝設,直至稽查員追問始吐實交出兩車GPS資料,確認當日大貨車上載運674件冷鏈及其他貨品,分送至高雄12個行政區,隨即啟動全面回收疑似污染貨物並集中送焚化爐銷毀。

針對嘉里大榮謊稱貨車載運貨品品項、妨礙規避調查提供GPS等多項嚴重妨礙而延宕食安管控行為,可能造成高雄市食安風險增加,衛生局今(26)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規定,對其加重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業者行為涉及散布病菌,對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並移送地檢偵辦。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管控大發營業所疑似污染貨物回收銷毀後,管制車輛移動,同時命該營業所(含低溫配站)暫停作業一星期,所有工作人員造冊列管,並具結自10月23日至今有無接觸養豬場,且即日起不得接觸養豬場,時間至少20天。
衛生局強調,嘉里大榮不僅於事發當日延遲提供大貨車位置,謊稱貨車上僅有問題豬肉及蝦子,第一時間還拒絕提供完整貨車GPS,直到掌握貨車GPS才知道貨車上有其他貨物,嚴正駁斥嘉里大榮物流昨發布聲明指「主管機關誤解、主動配合調查,絕無規避或延誤」,強調相關稽查皆有紀錄,所有裁罰皆依法有據,不容業者扭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