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2寶爸上摩鐵偷情女同事!「鹹濕對話」全曝光 妻怒求償30萬

作者 引新聞 責任編輯 黃若維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06 22:4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6 22:40
2寶爸偷情女同事遭妻子抓包。(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寶爸偷情女同事遭妻子抓包。(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阿珠(化名)指控丈夫鍾姓男子婚內出軌,與女同事張女發展不倫情。兩人不僅多次同遊汽車旅館,還一同前往阿里山旅行,甚至留下大量曖昧對話紀錄。法院審理後認定,鍾男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須賠償30萬元及利息。

判決書指出,阿珠與鍾男於2010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2024年5月至8月期間,鍾男與張女多次出入汽車旅館,並留下發票與信用卡簽單等明確證據,此外還被發現結伴前往阿里山遊玩。法院認為,異性間頻繁單獨進出旅館並共同旅遊,已超出一般社交往來的合理範疇。

 

除了行蹤紀錄,雙方的通訊內容也曝光。鍾男以「姑姑」稱呼張女,曾傳訊寫道:「當我親上妳的唇,第一次與妳舌頭相遇時,我想我愛上妳了」、「我真的很想吻遍妳每一吋肌膚」、「妳現在是四姑姑了,我們還要再多加練習」等語,明顯流露親密關係。

張女的回應同樣直白,她曾表示「有被撐開的感覺」、「我覺得我跟你越來越偏肉體了,現在就是小三的身分」,並質疑鍾男刻意隱瞞婚姻狀態,「如果不是後來知道,還要瞞我到什麼時候?」對話中多次出現性暗示與身體互動描述,法院據此認定雙方關係早已超越友誼。

 
判決書進一步記載,兩人對話甚至涉及性行為細節,例如「昨天第一次,真的是小兄弟不捧場」、「你那個黑絲太誘人了」、「在你家床上做比較舒服」等訊息。法院指出,這些內容足以證明兩人存在戀人之間的親密互動,而非普通同事往來。

面對訴訟,鍾男未出庭辯解,也未提出書狀說明。法院依程序認定其視同自認,並援引民法規定,認定鍾男違反婚姻誠信義務,構成侵害配偶權。最終判決鍾男應賠償阿珠慰撫金30萬元並支付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阿珠原先請求50萬元,但由於先前已與張女達成10萬元調解,法院考量後認為最終30萬元為合理金額。

法官在判決理由中強調,婚姻關係建立在忠誠與誠信基礎之上,即便未必發生通姦行為,只要出現超越社會常理的親密舉動,同樣足以對另一方配偶權造成重大侵害。本案也凸顯婚姻中誠信義務的重要性。
 

本文由《引新聞》授權提供
 


引新聞

#偷情#侵害配偶權#通姦#判決書#不倫

專欄作者介紹

作者

引新聞

引新聞INNEWS為綜合型新聞網站,由天勢國際有限公司於2020年3月創建,新聞團隊是由一群專業、年輕、創意集結的媒體人所成立,秉持客觀與中立新聞報導,為讀者提供「引領潮流、吸引眼球」的第一手熱門資訊,以及用最簡單的方式讓您輕鬆瞭解時下最火熱的新聞事件整理包,同時將品牌精神完整傳遞觸及廣大優質用戶。

看更多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58

0.0093

0.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