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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男同事會離婚!房仲淪小三遭求償百萬 爸媽幫下跪也沒用

記者 林冠丞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06 17:5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6 17:53
台中一名朱姓女子和已婚同事交往,遭正宮求償百萬。(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朱姓女子和已婚同事交往,遭正宮求償百萬。(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房仲,2022年6月與劉姓女子結婚,未料兩人婚後感情生變,張男和朱姓同事發展婚外情,起初劉女遭蒙在鼓裡,但後續她收到匿名爆料,加上查看張男手機時,看見兩人親密照片,劉女一氣之下向朱女求償1百萬,不過朱女雖坦承此事,但強調被張男騙不願意道歉,最終由朱女父母代替下跪,台中地院一審宣判,認定朱女確實侵害劉女配偶權,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分手後同事噓寒問暖 台中女墜入愛河

據判決書指出,劉女跟張男於2022年6月14日結婚,朱女則為張男工作同事,朱女辯稱今年1月底,自己跟前男友分手並爆發糾紛,張男在旁給予溫柔關懷並送花告白,張男也強調和劉女早已感情不睦、分房同住,並有離婚打算,信以為真的朱女一時之間逾越分際,跟張男交往。

而劉女2月13日收到爆料訊息,表示張男跟朱女婚外情,於是向朱女質問,起初朱女回應是虛假訊息,但3月9日深夜,劉女使用張男手機時,卻發現張男跟朱女的大量親密照,張男跟朱女才坦承外遇。

爸媽代替下跪道歉 正宮怒求償百萬

同年3月14日,三方親友前往工作地協調,朱女雖坦承此事,但不願意向劉女道歉,由朱女父母代替下跪,只是劉女仍提告,向朱女求償1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院一審時,朱女主張不是拒絕道歉,而是被張男欺騙,指出張男也曾喊「是始作俑者,對不起大家」,且自己其實有心彌補,但無力承擔高額賠償。

法官審酌對話紀錄、照片等一切證據後,認定朱女明知張男是有配偶的人,但仍侵害劉女配偶權,考量一切情狀後,朱女賠償1百萬元確實過高,賠償1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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