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2022年12月發生一起因連環疏失而起的死亡車禍,一名張姓男子開車開到一半,為了要回訊息,因此將車違規臨停在路口,結果遮擋住視線,導致未領取貨車駕照的陳姓司機,猛力撞死未禮讓主線道先行的陳姓騎士,全案經過3年訴訟,陳姓司機處6月、張男處5月徒刑,可上訴。
違停擋無照男視線 貨車撞死未禮讓騎士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2年12月21日15時59分,張男開車沿南屯區向學路行駛,結果他為了要回訊息,因此無視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的規定,便將車違停在向學路與大觀路口,妨礙車輛往來之視距及通行。而此時未領有職業貨車駕照的陳姓司機,恰巧違規上路並從向學路由東向西方向直行,通過此路口時,他也沒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準備,於是撞上從大觀路支線道行駛,未禮讓幹線道先行的陳姓騎士。
人包鐵的陳姓騎士,由於受到強烈撞擊,當場連人帶車倒地,受有頸部腫脹、肋骨及骨盆骨折,雖經送醫急救,仍因顱腦損傷及胸髖部挫傷,於同日16時20分死亡。
法官判司機關6月 違停男5月
台中地院一審時,陳姓司機坦承犯行,並符合自首要件,但因賠償金額跟陳姓騎士家屬期待有差距,並未能成立調解,不過法官考量,陳姓騎士未禮讓為肇事主因,陳姓司機則是肇事次因,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致死,處7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時,陳姓司機已和解,法官撤銷改判6月徒刑,但不得易科罰金。至於張男違停部分,起初台中地檢署給予不起訴,但陳姓騎士家屬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張男改依過失致死起訴,對此,張男矢口否認犯行,主張「我沒有遮擋到行車視線,沒有過失」。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