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貨車駕駛與機車騎士在仁愛圓環附近差點發生碰撞,雙方下車理論後,貨車駕駛一氣之下回到車上拿出鐮刀當街揮舞恐嚇對方。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午10點多,當時附近有不少民眾目睹這一幕,紛紛衝上前勸架。警方調查後,64歲蔡姓貨車駕駛因恐嚇行為被62歲王姓機車騎士提告,最終被判處拘役40天。

針對這起事件,非當事律師楊逸政表示,刑法恐嚇罪以加害恐嚇他人並造成他人心生畏懼為要件,法定刑度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楊逸政強調,如果行為人有持刀的動作,則為判斷犯罪情節是否重大,屬於法院量刑上考量的依據。帶刀恐嚇是否預謀並不影響刑度,只影響量刑。由於行車糾紛屬於突發狀況,這點並沒有直接影響判決。如果是其他傷害案件或糾紛後恐嚇,使用的武器不同就可能會被判斷是否預謀,進而影響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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