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東海十街於上個月30日傍晚5點左右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55歲呂姓女子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與一輛計程車發生碰撞。事故後,呂女不僅拒絕配合警方酒測,還在救護過程中推擠救護人員,態度極為不配合。更令人意外的是,警方查證後發現,這名女子竟是一名因違反商標法遭通緝的犯人。

在詢問身分的過程中,警方發現呂女竟是一名通緝犯。面對身分被揭穿,加上酒後駕駛的事實,呂女情緒更加不穩定,不斷干擾救護人員的工作,甚至有推擠的行為。警方立即進行制止,並由員警戒護陪同她就醫。
吉安分局仁里所長黃泰俊表示,呂女是花蓮地檢署發布的違反商標法通緝犯。在後續進行的酒測中,確認呂女的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及商標法將她逮捕,並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這起事件中,呂女不僅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還拒絕配合警方調查,更因身為通緝犯而無法逃脫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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