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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台積電2奈米「關鍵技術」洩密案 法院裁定3工程師羈押禁見

記者 潘千詩 / 攝影 胡瑞麒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01 18:4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01 19:01
東京威力行銷及產品經理、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圖/胡瑞麒攝)
東京威力行銷及產品經理、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圖/胡瑞麒攝)

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非法取得案,3名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的前台積電工程師目前在押中,台高檢智財分署8月27日依法起訴後,今(1)日將起訴書、卷證及3名在押被告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院下午14時30分開庭後,晚間裁定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智財法院庭長張銘晃。(圖/胡瑞麒攝)

 
根據智財法院裁定理由指出,3人經訊問後,均坦承犯行,又依卷內證人證述、保密協定、通訊對話紀錄、電子郵件附件列印紙本、監控系統的勘驗筆錄、鑑識報告、經濟部關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函覆資料等現有相關事證,足認陳力銘、吳秉駿涉犯《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戈一平涉犯《國家安全法》,3人均犯罪嫌疑重大。

3工程師曾刪除對話紀錄 有日方涉嫌者偵辦中


合議庭認為,陳等3名被告對於自身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之供詞,確曾前後所述不一及避重就輕,且檢察官當庭表示,尚有其他可能涉案的法人、自然人,現已分案偵辦。

法官衡量,3人曾為同事,得透過通訊軟體隨時聯繫,案發後均有刪除對話紀錄,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倘若被告3人有機會相互勾串,將有使案情陷於混沌不明之高度可能性,具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將來可能之後續審判或判決確定後之刑罰執行程序得以順利進行,有羈押禁見的必要。

更多新聞:台積電2奈米機密外洩!3內鬼被問「有收錢嗎?」急閃 法官名單曝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積電#工程師#智慧財產法院#營業秘密#國家安全法#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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