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東元電機與偉銓營造組成團隊共同承攬「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能源中心工程」,因偉銓營造負責土建工程卻無預警倒閉,導致東元電機損失超過一千萬元。檢調發現,偉銓公司財務惡化時,與東元專案經理張耿銘等人合謀,藉由「監督付款」方式詐騙東元32,757,270元。經調查,張耿銘、偉銓負責人葉瑞文及全台公司負責人顏全嘉等六人,因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等罪,遭檢方依法起訴。
檢警調查,2019年東元電機與偉銓營造共同承攬「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能源中心工程」,東元電機委託「全台科技公司」擔任標案技術服務合約廠商,並指派張耿銘為專案經理。施工期間,偉銓公司因積欠工程款發生財務危機,負責人葉瑞文透過顏全嘉尋求東元協助資金週轉。
雙方討論後,決定利用偉銓負責分包鋼構勞務工程的機會,採監督付款的方式由東元直接撥款。葉瑞文先向姻親林寶宸開設的寶盛工業公司取得帳戶,再請顏全嘉偽造偉銓與寶盛工業的材料買賣合約,製造寶盛工業為下包商的假象。
隨後,假借因原物料及加工費上漲導致偉銓資金不足,並為避免工期延誤,向東元電機請求協助。東元電機因誤信,將含稅32,757,270元工程款撥付至寶盛工業帳戶,最終資金流入葉瑞文手中,其中1500萬元支付給顏全嘉作為佣金,其餘用於清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