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近日發生一起酒駕騎車案,一名21歲的溫姓女子和友人相約至夜店狂歡,過程中多次暢飲調酒,結果隔天離場時,溫女卻違反規定上路,她因不勝酒力搖搖晃晃,遭轄區第四分局警方盯上,接著警方也看到溫女短裙上有白色污漬,對此,溫女則解釋「是朋友吐在我身上」,不過經3秒鐘吹氣,溫女被驗出酒測值達0.6,謊言不攻自破,已構成公共危險,當場移送偵辦。
據了解,溫女日前晚間跟朋友一起到夜店聚會,在激情氛圍下喝了多次調酒,並一路玩到隔天凌晨3時才回家,過程中溫女還不小心吐在身上,只是溫女卻無視法規,自行騎車回家。

而溫女行經向上路與惠文路口時,因為行車不穩搖搖晃晃,被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方注意,隨即攔下神情恍惚的溫女,隨後警方詢問溫女短裙上的白色污漬,起初溫女否認喝酒,辯稱是朋友醉倒嘔吐波及,來不及換其他衣服。
但警方後續進行酒測,溫女也對酒測棒吹氣3秒,結果酒測值顯示達0.6,已超過法定標準值,立刻依公共危險移送。第四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即便深夜返家,也應尋求代駕、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以避免憾事發生。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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