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2024年9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曾因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被吊銷駕照的50歲蕭姓男子,仍心存僥倖開車上路,結果蕭男行經環中路二段與福科路口時,突然在禁止左轉路段左轉彎,導致對向的林姓機車騎士頭部撞擊地面,送醫搶救死亡,全案經過10個月審理,法官考量蕭男認罪,態度尚可,加上林男妻子調解時「願意原諒蕭男」,依過失致死處10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駕照吊銷仍上路 他鬼切害死人
據判決書指出,蕭男2024年9月21日清晨開車沿環中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6時18分行經環中路二段與福科路口,他明知此路段禁止左轉,卻貿然左切,導致對向騎機車的林男閃避不及,猛力撞上蕭男汽車,再連人帶車倒地,頭部重摔地面,緊急送醫後,林男仍因頭頸胸部鈍挫傷、多重器官損傷,於同日7時13分死亡。而檢警調查時,蕭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符合減刑要件,另經檢察官、法醫相驗林男屍體後,確認林男是遭車禍奪命,足認林男死亡結果與蕭男過失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起訴。
被害人家屬願原諒 台中男獲緩刑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查出蕭男駕照被吊銷,未再重新考領,竟仍駕車上路,且沒有特殊原因,認為蕭男路權與守法觀念欠缺,漠視用路人生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不過法官同時審酌,蕭男認罪態度尚可,與林男妻子、家屬達成和解且賠償完畢,也取得林男妻子原諒,顯見悔意,相信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處10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