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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棄女兒、讓尪戴綠帽!彰化媽病危討扶養費 法官打臉:不准拿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18 17:3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8 17:32
彰化縣一名70多歲的女子,年輕時拋棄子女不管,病危時回頭討扶養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縣一名70多歲的女子,年輕時拋棄子女不管,病危時回頭討扶養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縣一名70多歲的女子,年輕時和另外一名男子接連生下三名子女,並隱瞞其身分,讓不知情的丈夫辛苦撫養,等到女子年老罹患肝癌、糖尿病等疾病後,向彰化地院聲請,要求二女兒每月支付3858元的扶養費,法庭上二女兒也直言,她7歲時就被媽媽拋棄,印象如同路人,且媽媽一切「向錢看」,有錢的地方才會出現,心碎喊「每當社會歌頌母親如何偉大之時,卻是我內心最無言的時刻」,彰化地院一審裁定,二女兒免支付撫養費給媽媽,駁回女子訴訟。

病危媽要求撫養費 女兒揭心酸內幕

據裁定書指出,該名女子罹患肝癌、第二類型糖尿病、胸12腰椎壓迫性骨折、嚴重背痛等病症,平時需人照顧,無法工作謀生,於是向法院聲請,要求二女兒應按月給付3858元作為扶養費。

只是二女兒在法庭上主張,自有記憶以來,媽媽幾乎從未照顧扶養,都是由父親打理照料,媽媽整日遊手好閒也不工作,印象中如同路人般存在,且自己7歲時,媽媽完全消失不知去向,後來才得知她是在外面跟男人同居。

媽一切向錢看 法官裁定女兒免養

此外,二女兒表明,其實媽媽是跟其他男子生下三名子女,媽媽還隱瞞真實身分,要丈夫持續扶養,自己則在外跟他人同居,此前學校家長會和畢業典禮,甚至是自己結婚,媽媽從未出現,還表示「若要她參加,需給予治裝費、出席費及交通費」。
 

而二女兒進一步強調,媽媽一切向錢看,只要有錢的地方才會出現,小時候會把爸爸給的零用錢全部花光,完全不管自己跟姊姊,「每當社會歌頌母親如何偉大之時,卻是我內心最無言的時刻」,此次也是媽媽打聽到她是公務員,才提出聲請。

彰化地院一審審酌,媽媽的狀況確實符合經濟困難要件,但二女兒所述也屬實,媽媽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雙方長期感情疏離,因此媽媽的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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