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去年被週刊爆料,擬在立委研究室加裝盥洗設備、打造「玉珍SPA館」。民進黨立委吳沛憶於臉書發文批評「洗頭要佔公款」,經陳玉珍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院今(16)日判決陳玉珍敗訴,吳沛憶免賠。可上訴。
本案源於立法院去年7月8日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時,朝野立委爆發衝突,陳玉珍單挑5名民進黨女立委,結果隔天,陳玉珍就被《鏡週刊》報導陳玉珍計劃打造「玉珍SPA館」,陳玉珍當天發聲明否認,吳沛憶則在臉書發文批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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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認為,吳沛憶的臉書貼文使大眾誤以為她貪污,嚴重侵害其名譽權,因此要求賠償。

北院調查,鏡週刊去年7月9日以「陳玉珍spa館」為標題,報導陳玉珍有尋求立法院總務處協助在研究室設置盥洗設備,並經多次派員實地會勘評估後認為不可行,另在受訪時表示,研究室所在青島館是市定古蹟,所以有請相關單位來研究,足認陳玉珍確有想設置盥洗設備,也有與立法院總務處討論、實地會勘等事。
北院認為,陳玉珍為現任立委,所使用的研究室青島二館為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裝修維護研究室也與立法院費用均屬涉及公眾事務領域事項,吳沛憶的言論並非全然無據,且與公共事務相關,無明知或重大輕率惡意,另依吳沛憶提出的參考資料,已合理查證,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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