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雄小黃司機因不滿車輛被拖吊,竟在去年九月衝進拖吊場強行開走車輛,過程中還將一名工作人員拖行受傷。儘管事後司機繳費並與受傷員工和解,但因觸犯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罪,仍被一審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此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也警惕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事件發生在去年九月的高雄市區,當時一名身穿白衣的小黃司機進入拖吊保管場,未經辦理任何手續便直接上車發動引擎準備離開。場內工作人員發現後立即上前阻攔,卻被該名司機拖行約一二十公尺,最後在地上翻滾受傷。拖吊業者表示,工作人員可能是拉住了車門把手,但對方車速太快,導致工作人員跌倒並受擦傷。

雖然這名小黃司機事後繳清費用並與受傷員工達成和解,但他的行為已明顯構成公訴的強制罪。近期法院判決該司機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雖然他還能提出上訴,但這個衝動的代價遠超過原本只需支付的罰單和拖吊費約2000元,足足多付了二十倍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