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葉展皓因涉嫌虐待孩童案被起訴,卻在今年3月開庭前棄保潛逃出境,檢方調查發現其員工和前女友涉嫌協助他逃亡。根據新竹地檢署調查,葉展皓在潛逃當天凌晨3點多開車前往前女友住處接她,隨後到員工住處改由員工開車,3人一同前往桃園機場。員工不僅協助載送,還在機場對葉展皓說「再見兄弟保重」,明顯知情他要逃亡,2人因此被依《刑法》使人隱蔽罪嫌罪起訴。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王姓員工及楊姓前女友明知葉展皓經法院交保候傳,仍協助他從新竹前往桃園國際機場搭乘航班潛逃出境,因此涉犯《刑法》第164條第1項之使人隱匿罪嫌,檢察署已依法提起公訴。根據法律規定,使人隱蔽罪嫌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更令人意外的是,王姓員工除了協助葉展皓逃亡外,還在未經葉展皓同意的情況下,偽造他的簽名並盜蓋印章,私自到監理站將車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這些行為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因此也被一併起訴。雖然葉展皓的員工和前女友明知他涉嫌嚴重的虐童案,卻仍然選擇協助他逃亡,如今2人都已被起訴,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代價。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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